广西中小企业获政策支持:贷款最高可获百万元贴息
贷款难,常让广西众多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头疼。11月13日,据自治区工信委获悉,今年广西将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进行适当贴息,以鼓励金融机构将资金更多地投放到我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和企业,鼓励企业积极筹措流动资金。其中,单个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额度最高可获1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到当地的工信委做进一步的了解。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已获得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流动资金贷款,不再给予财政贴息。
已获得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流动资金贷款,不再给予财政贴息。
以下范围的企业可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①从事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的中小型工业企业。
②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中小型工业企业。
③重点培育的亿元企业和有潜力进入规模以上的中小型工业企业等其它需要支持的中小型工业企业。
企业申报贷款贴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广西境内注册登记纳税,符合国家认定的中小型工业企业标准;企业目前生产正常,产品有特色、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2011年已签订产品销售合同额大于流动资金贷款额,能够完成今年各项生产和销售任务。
企业在2011年1月1日至10月20日向金融机构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在300万元—3000万元之间,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
企业2010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在500万元至4亿元之间,上交税金不低于50万元。
信息来源:广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