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获悉,为支持新经济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企业集群,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正在开展2023年度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据悉,为支持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开拓外地市场,成都将对年度市外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公开发布新经济示范企业名单,颁布证书和奖牌,并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根据《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办法》(成新经济〔2022〕23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成都市域内,成立2年以上、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经营问题,且未上市),可自愿参与新经济双百企业和新经济示范企业的评选。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7:00,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7:00。项目通过“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梯度申报”实行全程网上申报。(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艳玲)
原标题:2023年度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开拓外地市场 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