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开展闲置低效用地专项清理检查
我市将用大半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闲置低效用地专项清理检查。目前,市政府已发出通知,对此次清理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工作原则和方式、工作步骤和任务、清理检查的工作举措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此次清理检查的范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国土资源部门已清理认定或群众有反映举报的闲置低效及其他的违规违法用地;清理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国土资源部门清理的闲置、低效土地是否依法认定,是否依法处置,是否处置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情况,对涉嫌闲置、低效用地项目进行清理认定,并依法处置。
此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由市及(县、市、区)两级政府组织牵头,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具体承办,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自2013年4月25日起至12月15日止,共分为核查上报、核实抽查、问题处置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实施。
市政府要求在核查上报阶段,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已清理认定的闲置、低效土地进行仔细核对,对涉嫌闲置、低效土地进行再清理认定,提出具体的处置方案。县(市、区)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已认定和涉嫌闲置、低效土地进一步核查,采取调阅资料、现场勘探、通知约谈等方式,对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用地等进行重点核查,查清闲置低效土地的位置、面积等,建立宗地台账档案,做到台账、图纸(影像)、实地“三统一”,并将核查结果及台账报市专项清理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核实抽查阶段,市专项清理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已认定的闲置低效用地项目处理情况和国有出让划拨的宗地进行抽查,查看是否依法依规认定处置,是否存在漏报、瞒报、谎报的行为。在问题处理阶段,对核查认定的闲置低效用地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依法依规处置处理。对闲置低效用地及处理情况在《南充日报》、《南充晚报》等新闻媒体上公示,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处置。对个别态度恶劣、工作不配合的检查对象,依法按程序报送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对主动积极配合专项清理检查的项目业主给予适当奖励。在总结验收阶段,对清理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建立日常监管体系,着力构建防治闲置和低效用地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本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是今年市政府安排布置的重点工作,为切实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和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三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设置和公布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市上举报电话分别在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电话:2228749)和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电话:2666267),电子邮箱(ncszxqlbgs@163.com),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信息来源:南充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