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92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92万人搬出大山,减贫人数、易地扶贫搬迁人数均为全国之最——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贵州作为全国脱贫攻坚战主战场之一,集中各方力量啃下了一个个硬骨头,攻下一个个深贫堡垒,让这里实现了“千年之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在脱贫攻坚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记者行走在昔日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亲眼所见贵州大地旧貌换新颜,处处呈现山乡巨变、山河锦绣的时代画卷,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
923万贫困人口脱贫:坚持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障
贵州省台江县老屯乡长滩村,地里一派丰收景象。
生态补偿,共治共享
赤水河,位于云贵川三省接壤区,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修建干流大坝、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也是远近闻名的“英雄河”“美酒河”。
一江清水、两岸青山。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实现流域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是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动实践,是云贵川三省肩负的职责使命。
在2022年中国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协作推进会上,通过了《2022年中国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协作推进会“毕节行动”》,进一步健全赤水河流域协商协作工作机制,完善流域协商协作机制平台。
早在2013年,云贵川三省就签订了跨界流域联合执法协议。但在具体执行中,各省流域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保护方式和执法标准等存在差异,分段治河带来的流域管理难题较为突出。
2018年2月,贵州与云南、四川协调,率先建立长江经济带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明确三省按照1∶5∶4比例,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根据赤水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情况界定三省责任,按3∶4∶3的比例清算资金。
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各自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赤水河跨省共治有了法治保障。
眼下,贵州正积极与云南、四川两省磋商,争取三省早日签署第二轮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适当延长年限,扩大补偿资金规模。
一条河,让云贵川三省山水相连、人文相通、共进共赢,结成了“同饮一江水、共同谋发展”的合作共同体、责任共同体。
相互协作,共护生态
2018年,贵州省检察机关与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检察机关签订协议,探索建立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
机制健全,形成合力。四省(市)检察机关对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性质恶劣的跨区域案件,采取联合挂牌督办、联合派员介入等形式,整合力量集中办理,通过跨区域合作,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筑牢了坚强的司法屏障。
2019年3月19日,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在赤水河川黔两省界河段实地走访时发现,四川省古蔺县辖区内的一家酒业公司向赤水河违法排污。根据赤水河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收到案件线索后,古蔺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前往酒业公司核实排污事实,并向古蔺县生态环境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该公司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改正,并对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环保教育。古蔺县生态环境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督促该公司整改。
据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自建立跨省协作机制以来,习水县和古蔺县两地立案办理涉赤水河流域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已达100余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0余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余件,实现了跨区域河流污染案件信息互通。
相互协作,共护生态。目前,贵州已与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签订了联动机制协议,实现与周边省(区、市)跨界河湖联防联治全覆盖。累计在28条跨界河流上互派副河长50名,发现并解决问题17个,签订联防联治协议6份。随着跨界河流治理的深入推进,贵州与周边省(区、市)正不断扩大流域保护“同心圆”,唱响流域保护“好声音”。